現在市面上充斥著許多號稱各種功效的健康食品,店家說得洋洋灑灑,消費者卻聽得霧裡看花,今天就簡單介紹一下:
『健康食品』定義
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第2條:
-本法所稱健康食品,指具有保健功效,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。
-本法所稱之保健功效,係指增進民眾健康、減少疾病危害風險,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
「健康食品管理法」第3條:
-經科學化之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試驗,證明無害人體健康,且成分具有明確保健功效。
-依「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」,向衛生署申請審查許可後,始可使用「健康食品」名詞。
一般坊間所為的營養保健食品、機能性食品等產品,可能採用類似於健康食品之產品成份,若以食品本質而言,兩者成份或許相同,不同之處在於,健康食品經過產品安全性與功效性評估試驗,而其他保健食品未經科學實證或申請認證,就不可以有不實、誇張、易生誤解的宣稱。
『營養品』或稱營養補充品
1.均衡營養配方:
指具有三大營養素(醣類、脂質、蛋白質),亦包含維生素、礦物質和其他微量營養素,簡單想像是把一餐的飯+菜+肉中的營養素做成罐裝液體或粉狀,喝來口感類似牛奶或豆漿的飲品,可部份取代正餐或者做為正餐之外營養補充的來源。其中,可能會因為適用對象不同,而有所差異,例如適合年長者、糖尿病、腎臟病、癌症病人等。常見如:安素、倍力素、倍速、心安補養素…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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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單體配方:
只含醣類、脂質、蛋白質其中一至二項者,如:高蛋白粉、乾燥油脂粉末、碳水化合物粉末等
營養師會根據病人的情況,搭配使用不同配方,來幫助病人快速達到所需要的營養,當然最終還是需要病人的配合,才能夠順利改善營養狀態。
『藥品』
以治療疾病為目的,具有矯正人類疾病或緩解疾病狀態之醫療效能。
根據目前各國的研究,尚無法證明有任何的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能夠治癒癌症,但是有些有緩解副作用的效果,所以作為輔助正規治療的用途;而『營養品』則有許多研究證明,遵照臨床營養師指示下使用,能有效改善營養狀態,增加癌症治療耐受度,協助順利度過治療時期。營養師在進行營養介入時,會先以天然食物為主,再搭配高熱量高蛋白的營養品,希望能幫助病友們快速提升營養狀態,度過治療難關。
整理編輯: 心安營養團隊